PG电子官方网站

行业新闻

万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万宁市2023年度交通运输领域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25  来源:

  万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万宁市2023年度交通运输领域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第40号令)和万宁市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万人才局通〔2023〕9号)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领域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市 2023年度交通运输领域工程技术人员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我市交通运输行业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含公务员、参公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相关规定申报。

  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包括道路、桥梁、隧道、站场、交通工程、交通节能环保等专业方向的科研、规划、勘察、设计、咨询、造价、施工、管理、监理、监督、检测、试验、工程机械、安全等工作。

  岩土工程专业:包括公路、桥梁、隧道、站场、港口、航道等工程的场地勘察、试验,地基处理,基础设计与施工,以及特殊性岩土、地质灾害处治等工作。

  工程测量专业:包括对公路、桥梁、隧道、站场、港口、航道等工程场地的测量工作,包括控制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测量、遥感测绘,以及线路工程测量、施工测量等。

  公路养护管理专业:包括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公路养护工程、公路绿化工程管理、公路绿化养护管理、公路机电管理、隧道机电管理、养护机械管理、质量监督管理等工作。

  道路运输工程专业:包括道路运输的组织、管理、安全、维修、检测、规划、标准万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万宁市2023年度交通运输领域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规范研究等工作。

  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包括港口、航道、航运枢纽、修造船建筑物、水上建筑物、打捞工程、设备设施、交通节能环保等专业方向的科研、规划、勘察(含测量)、设计、咨询、造价、施工、管理、监理、监督、检测、试验、养护、安全等工作。

  船舶工程专业:包括船舶工程的科研、规划、设计、建造(施工)、检验、检测、监督、技术管理等工作。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社发〔2017〕170 号)要求,职称评审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我市负责交通运输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称评审,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向万宁市交运输局申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可由所在工作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档案托管机构报送。不得跨专业、跨系列多头报送。

  (一)基本条件。凡申报初、中级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或称职以上等次。对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参加乡村振兴工作队满2年,且每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年限可在现行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基础上放宽1年。

  (二)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要求的通知》(琼人社发﹝2017﹞38号)规定,对申报中级及以下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

  (三)继续教育条件。根据人社部、交通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接受以新理论、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申报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提供相应的继续教育证明。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四)学历、资历及专业工作经历条件。学历必须是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民教育、成人教育或经自学考试合格的毕业学历。非本专业毕业学历人员申报评审,应经本专业相应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进修、培训,并增加1年工作岗位经历。评审条件按照《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交通运输领域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交规定〔2022〕463号)规定执行,申报人员任职资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参评人员推荐表(单位应当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后择优推荐人选。)

  本项材料需以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复印需所在单位审核无异后加盖公章,原件材料不是现单位的应同时加盖原件材料所在单位公章。同时按如下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标注页码:

  封面。注明XX评审材料、申报人姓名、单位、专业(岗位)、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

  个人综述材料:该材料内容包括任期考核情况、学历和资历、继续教育情况、专业理论知识水平、专业工作能力、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专业工作经历、业绩成果等。由本人撰写,经单位审查确认真实后盖章生效。其中专业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应分别写明符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中哪一条哪一款。申报人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如果在不同单位从事专业工作,其专业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应由对应单位出具证明。

  个人有关证明材料。(1)身份证;(2)毕业证和学位证;(3)专业资格证(需提供查询路径);(4)任现职的聘用合同或聘书;(5)近12个月社保明细清单(需提供查询路径)。

  业绩证明材料。按照评审条件中各专业所列业绩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如项目合同、工程设计图纸、工程竣工验收文件、获奖证书等。(不便装订的业绩材料可单列)。

  申报材料中的个人证件、各类证书等可以网上查验的证件提交复印件和查询路径即可,否则须提供原件核查,原件评审结束后再退还。所有材料均须装订牢固,并装入有一定硬度的文件盒(袋)内,并标注姓名、单位、申报专业、材料清单等相关信息。

  申报人员必须通过所在单位申报,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统一收集申报资料并集中报送。

  根据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工作的通知》(琼人才局通〔2022〕2号)等文件要求,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在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无空岗、无聘任计划的单位不得推荐人员参加评审。事业单位在岗在编申报人员,必须填写《万宁市职称评审岗位确认表》,在确认申报的职称评审层级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存在空缺后,方可参加本次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如符合申报条件的人数大于岗位空缺数,各单位需研究制定推荐方案确定申报人选,岗位空缺数量需要和申报人员数量相一致。

  申报人员必须在《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述评”栏的最后填写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其次“本人签字”处需手签。

  各单位要对申报人拟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及公示结果做出鉴定。在《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基层公示结果”栏中,应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XX年XX月XX 日至XX日),材料真实,同意上报”。“单位鉴定意见”栏中,“主管领导”应由单位法人或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凡发现申报材料存在造假或未按要求进行公示的一律不予受理,伪造学历、资格证明,虚报资历、专业工作经历及业绩等者,三年内不得申报。

  申报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由审核人员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未经核实签名盖章的复印件不予受理。

  提交的学术论文为任现职以来(现职称取得之前的论文概不受理)发表与其申报专业相关的论文、著作。论文所发表的“专业刊物”(“省(部)级”以上期刊)是指与所申报专业类别相一致或相近的正式学术刊物,发表的论文和刊物可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维普网上核查。

  (一)转评问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发生变更,且变更前后的岗位属不同专业技术资格类别,必须在新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一年方可申报同级转评,不允许在申报转评的同时又申报转升或跨系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转评一年后允许参加高一级资格的晋升,转评前后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的,其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申报转评须提供转岗证明材料,工作岗位未变更的,不实行转评。

  (二)学历问题。必须是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民教育、成人教育或经自学考试合格的毕业学历。非本专业毕业学历人员申报,应经本专业相应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进修或岗位职务培训合格。

  (三)资历问题。申报人员的任职资历截止2023年12月31日。任职年限、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可累加计算。“任职年限”是指用人单位正式聘任其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并实际在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实足累计年限,以用人单位聘书为据,自聘任之日起计算。

  申报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31日(工作日期间,不含节假日),逾期不予受理。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1.《海南省交通运输领域道路运输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richardhessmd.com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