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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初级、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24  来源:

  根据三亚市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三亚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三人才局〔2023〕10号)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度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初级、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以下简称“科技城”)注册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含公务员、参公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三)在科技城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相关规定申报。

  (四)在科技城注册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生产服务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具有高级工(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不含公务员、参公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职称评审实行属地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人事隶属关系逐级报送申报材料,同一年度原则上只能向一个评审办事机构申报,不得跨专业、跨系列多头申报。

  (一)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技能人才可向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根据规定进行审核公示后,按申报系列(领域)向我局申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可由所在工作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档案托管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二)中央驻琼单位、外省驻琼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外省企业派驻在科技城工作人员和军队的专业技术人员,如需在科技城申报评审的,经具有职称评审权限的人事部门出具委托函后,我局可视情受理。

  (三)应在科技城评审但所属系列(领域)因不具备开评条件而需委托三亚市外单位评审的,申报材料须经过我局初审,并经过三亚市委人才发展局审核后出具委托函,个人不得自行联系委托评审单位。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委托的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一)品德要求。坚持把品德作为首要内容,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对品德有问题的或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间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推荐参评。

  (三)职称外语、计算机条件。对申报初、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

  (四)学历条件。学历须是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民教育、成人教育或经自学考试合格的毕业学历。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毕业生参与职称评审,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

  (五)资历条件。资历即受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并实际在岗从事某一专业技术工作的任职年限。资历计算以我省现行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规定为准。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对省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已发布2023年度职称评审相关方案的系列(领域),申报职称所需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其他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对省市各行业主管部门未发布2023年度职称评审相关方案的系列(领域),以各行业主管部门通知为准,具体受理时间通知将通过“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官网公告及“崖州湾科技城”公众号另行发布。

  (六)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国家或省系列(领域)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将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三亚市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在线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

  (一)打通相关领域晋升通道。按照《关于明确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相应关系的通知》(三人才局〔2022〕9号)要求,对符合对应关系的职业资格,可作为申报晋升高一层级职称的条件。落实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开展技能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时,应淡化学历要求,突出技能水平和实绩贡献。

  (二)破除不必要的门槛限制。工程、艺术、中小学教师等实践性强的职称系列不将论文作为职称评审的主要评价指标,评价标准中不得简单设立论文数量、影响因子等硬性要求。对研究系列人才,聚焦原创成果和高质量论文,注重评价原创性贡献、学术影响力和研究能力,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对申报人学历只作基本要求,不具备规定学历但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可由2名以上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破格申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除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的系列或专业外,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可允许按照本人长期从事专业申报职称。非全日制学历与全日制学历、职业院校毕业生与同层次普通学校毕业生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同等待遇。不得将科研项目、经费数量、获奖情况、论文期刊层次、头衔、称号等作为职称评审的限制性要求。

  (三)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科技领军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等可推荐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直接评定相应层级职称。取得境外专业资格的人员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可后,可根据其专业水平和国内外工作业绩,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四)明确流动确认和转评政策。对省外流动到科技城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满足职称评审中工作关系、工作岗位、社保关系等基本条件才可按规定办理职称确认,确认满一年,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转评或晋升评审,其前后的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因工作岗位变动需参加转评时,按照“先转后评”原则,专业技术人员须在新工作岗位工作满1年,符合相应职称条件后按规定申报同等级职称转评。转评满1年,符合评审高一级条件者,可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评审,转评前后的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

  (四)严格落实人岗相适及结构比例相关要求。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在市(区)人社部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择优推荐申报评审和认定,实行评聘结合。其他单位可采用评聘分开方式,由单位结合实际直接推荐。申报人须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且其岗位专业与申报专业相关或相近。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发现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评审会期间,不得补充申报材料。

  (一)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及时将本通知转发相关人员。

  (二)用人单位应把好推荐关,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对申报人任职以来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进行评价。并在单位内部公示申报人基本情况和推荐意见,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上报材料需包含公示情况。

  (三)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开展初级、中级职称评审涉及17个系列(详见附件5、附件6),各系列所设专业及评审条件按照各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四)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初级、中级职称评审及答辩时间初步安排在2023年12月,具体时间请关注“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官网“公示公告”栏或关注“崖州湾科技城”公众号查询职称评审最新信息。

  (五)申报人员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抄袭他人论文者,不予受理评审;评审已通过的,撤销其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六)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申报时间:2023年9月25日至10月31日(不含节假日),申报材料由本人或用人单位报送,不接受委托他人报送。

  申报地点:三亚市崖州湾科技城雅布伦科技产业园3号楼一楼综合服务中心人才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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