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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疆援青 职称评审、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4-02-18  来源:

  记者从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威海人社发布获悉,今年威海市的职称评审工作已经全面启动。

  据了解,在乡镇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医疗卫生专业除外),申报评审职称援疆援青 职称评审、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可不受所学专业限制。按照《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鲁人社发〔2016〕22号)有关规定,在职称评聘中,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或本科毕业生对待。普通技工学校毕业生,按照普通中等学历教育毕业生对待。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29号)有关规定,威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及以下职称和省里授权威海市组织评审的卫生技术、基层卫生技术、中小学教师、经济等系列高级职称时,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要求。申报省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评审高级职称时,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具体要求,按省高评委要求执行。

  非企事业单位(含参公管理单位)的人员交流聘用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在现工作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调整需要改系列(专业)申报评审与原职称资格同层级的职称,应在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资格条件的方可推荐申报。未按规定取得相应系列(专业)职称的,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

  已取得一个系列(专业)职称并聘用在相应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可结合从事工作再申报评审或报考其他系列(专业)同级别的职称,不受所在单位岗位限制。

  县级及以上单位专业技术人才交流聘用到乡镇单位(不含城区街道办事处和派出机构,下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在现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不受任职年限和职务级别的限制,申报评审相应职称。

  按照《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鲁人社规〔2018〕5号)规定,引进高层次人才首次参加职称评审时,不受本人任职和年限限制,可按照业绩、能力、水平直接申报相应的职称,其海外工作经历、学术和专业技术贡献可作为参评依据。按照《威海市高层次人员服务暂行办法》(威人组发〔2014〕1号)规定,高层次人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不受所在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额的限制。高层次人才在国外取得的业绩成果,可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业绩成果。业绩成果突出的高层次人才,可不受学历、资历限制,直接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在威海市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基地)从事科研工作的在站(基地)博士后研究人员,以及出站(基地)后在威海市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参加职称评审,其在站(基地)期间科研成果可作为参加职称评审的依据。

  此外,、援疆、援青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7〕255号)规定执行,可不受所在单位岗位数量限制,并免于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和评审前业务能力测试。richardhessm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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